更新时间:2022.06.05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的关系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都是为权益受到侵害的案外第三人提供救济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制度。但两者在本质、适用主体范围、提起事由以及适用范围上存在诸多差异,应准确予以区分。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申请再审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本质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本质是新诉,是对第三人实体权益的救济并且是第一次救济。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属于再审制度,是特别救济程序; 2、两者适格主体范围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格主体是“因不
第三人撤销之诉可以上诉。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其一适用主体。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其二管辖法院。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不适用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的规定。其三提起时限。第
准予撤回再审申请后,不能再次申请再审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准许撤回再审申请或者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再审申请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予受理
申请再审人在案件审查期间申请撤回再审申请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申请再审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可以裁定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
1.被驳回说明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以在符合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后再次申请。 2.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羁押期限届
朋友,可以的,无论什么案件或走过任何程序,当事人都可以从新起诉,既然仲裁裁决书没生效之前撤销是仲裁走法院途径是正常的,如果裁决书生效后那就撤销不了了。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时效是:第三人应该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逾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予驳回。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法律规定的第三人,优于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
人民法院终审的案件需申请再审。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认为有错误可以上向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也可向同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具体流程如下: 1、二审败诉后,败诉方想要申请再审的,要提供二审判决书审查实体和程序方面
劳动仲裁申请人未按时出庭的,不可以再申请仲裁。申请人收到书面的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照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劳动仲裁委员会按照撤回处理后,申请人重新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不予受理。因此,劳动仲裁申请人无正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