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破产还债程序是: 1、公司宣告破产或者出现法定的破产事由; 2、成立清算组;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清算组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清偿相关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6、清算完成申请注销登记。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破产财产分配顺序如下: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欠职工工资以及划入职工账户的社保费用、经济补偿金; 3、拖欠的上述社保费用以外的社保费用、欠缴的税款; 4、普通债权。《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
【1】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企业破产法》第41条、113条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2)破产案件诉讼费;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
公司破产债务偿还顺序是什么债务优先偿还 1、当企业破产清算时,清偿债务的优先顺序是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再是其他的社保费用和所欠的税款;最后则清偿普通的破产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
清偿顺序,是民事诉讼法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对债权人在两个以上的,债务人的财产又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规定的偿付顺序。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
公司破产之后,按各债权人的申报顺序进行债务的清偿。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企业破产之后,需要成立专门的清算组,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应当通知、公告本企业债权人,清理债务、债权,并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法律规定清算组
债务人申请破产之后,对于法定债务仍应当偿还。具体来讲,偿还顺序如下:首先,在申请破产之后,对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债务人应当随时进行清偿。其中,当债务人无法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则先对破产费用进行清偿。如果是无法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
公司破产的,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公司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清偿:1、所欠职工的工资和补偿金等;2、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如果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