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赠与合同撤销的注意事项有: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可撤销;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可撤销;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可撤销。
令赠与合同终止的情形有,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赠与人因受赠人严重侵害其合法利益而撤销赠与;以及赠与人因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而撤销赠与等情形。
赠与合同终止的情形有: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的规定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合同,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和具有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约定赠与合同不得转让时的注意事项有: 1.赠与合同的标的物如果是动产的,自标的物交付时所有权发生转移;如果标的物是不动产的,还需经过登记,所有权才能转移。 2.受赠人获得所有权后,如果转让受赠与的财产,不属于无权处分。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有: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有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以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没有任意撤销权。
债权债务的规定是: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根据转让标的的性质及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 2、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履行通知义务。
工程合同工期顺延的情形有: 1、发包人未及时检查隐蔽工程; 2、发包人未按约定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 3、工程质量鉴定; 4、发包人在变更设计造成承包人停工、援建、返工、改建或因发包人的要求而增加工程量; 5、因不可抗力
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的规定有: (一)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二)关于违约责任条款的详细约定; (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损害赔偿的范围; (四)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劳动合同中关于违约的规定有以下两种: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对负有保密义务
房屋中介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有:违约金一般设定为合同标的额的20%,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具体标准可以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判断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