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分情况。判处死缓不一定同时附加限制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死缓减为无期后不可以继续不断减刑。无期徒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所以死缓减为无期后,最多只能减刑到实际执行刑期剩余十三年为止,不能一直减刑。
符合条件可以。《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
依法判处死刑如果是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是不能减刑的,但是对于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犯罪分子,满足一定条件还是能减刑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
判刑后不可以缓刑,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还有减刑的可能。如果犯罪分子在死缓的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缓刑是指,给予一定的考验期,暂时不执行刑罚,公安机关进行考察,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犯人接受考验的刑罚。缓刑期间不能再判缓刑。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实施了新的犯罪,或发现在宣判前还有别的罪还没有宣判的,那么
对于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如果再犯新罪或者有漏罪的,不能再判缓刑。根据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
缓刑期间如果再犯新罪或者有漏罪的,不能再判缓刑。根据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
死刑,依据法律相关规定,是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是最古老也是最严厉的刑罚。 我国在刑法第五十条与第五十一条中规定了死刑的减刑,也就是说死刑是可以减刑的。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
判死缓可以减刑,具体内容如下: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执行死刑; 4、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