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9
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是: 1、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3、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4、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
1、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
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可以分为二种清算程序,即普通清算程序和特别清算程序。合伙人或合伙人同意的第三人对合伙企业组织清算的,为普通清算,又称为一般清算;合伙人不组织清算或无法组织清算时,由法定机构指定清算的,为特别清算,又称强制清算。 《合伙企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后财产有剩余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合伙企业应该解散的情况主要包括: 1、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期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
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指合伙企业清算条件成就时,合伙企业进行清算的途径、手段、方法。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可以分为二种清算程序,即普通清算程序和特别清算程序。合伙人或合伙人同意的第三人对合伙企业组织清算的,为普通清算,又称为一般清算;合伙人不组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的注意事项有: 1、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
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情形有: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注意事项:1、清算。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合伙企业的清算人一般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如果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意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