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民间借贷中,担保人的保证期限由双方约定。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人承担责任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
民间借贷的担保形式有: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如果当事人进行抵押或者质押的,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其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或者质押的财产进行优先受偿。
民间借贷中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超过该期限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贷款人与借款人协商,认为需要担保人来担保其债权实现的,则需要提供担保;如果债权人认为不需要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则不需要提供担保。具体是否需要担保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民间借贷担保的方式有抵押担保、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保证担保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民间借贷的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如果当事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该抵押财产进行优先受偿。
“民间借贷担保的方式有抵押担保、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保证担保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
民间借贷担保人保证责任期限为六个月。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担保人要依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借款到期之后,出借人可以选择要求借款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就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民间借贷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第七百条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借款人跑了不履行偿还义务的,担保人要依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借款到期之后,出借人可以选择要求借款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就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