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违停被罚能申请行政复议。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当事人要对违规停车的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复议机关提交书面的申请书、本人的身份证明、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材料。但是当事人也可以依法提出口头的复议申请。
交通违停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行政复议:如有当事人对交通违停处罚不服的,可以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及开具的处罚决定书,到当地交警支队法控处复议科申请行政复议,在六十天之内会给出复议决定。
交通违停处罚不服,应当在六十日内向行政处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属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如果当事人对违章停车的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被处罚人自知道该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请求复议机关依法作出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
有了违章之后行政复议的申请:可以到交通支队法制科,也可以到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对交通警察给你实施的处罚进行口头陈述;或者写行政复议申请书交给法制部门,请求调查。
1、确认执法机关已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通俗说,就是执法机关已经送达具有决定性的法律文书,如:处罚决定书、强制措施通知书等。如果遇到不依法执法的机关,切记留存执法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录像、照片均可)。 2、根据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
居民违法停车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
(1)当事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有异议的,需携带车辆驾驶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至违法信息采集地的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若违法行为采集机关为辖区大队派出所,则向各分局或各大队申请;若采集机关为福州交巡警支队巡逻勤务大队,则向支队申请。 (2)申请
对于违章停车处罚不服的,可以《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在获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是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
可以。对行政处罚罚款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60日内,在提出复议前应确认在合法期限内。 2、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时须一式三份。 3、搜集复议所需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