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而一审简易案件是要在三个月以内结案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二审法院开庭后能够当庭宣判的,应当当庭宣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可以延长审理时间。
终审判决已经生效了,不能上诉;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流程大致可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审判五个阶段。开庭审理的程序如下: 1、书记员查点当事人和有关人员是否到齐,宣布法庭注意事项; 2、核对案件事实; 3、核对事实后,应允许当事人充分进行辩论和陈述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如下: 1、第一审刑事案件: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2、第一审民事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后能否上诉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终审判决已经生效了,不能上诉; 2、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 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
中院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第一,如果是中院审理的一审公诉案件,则应当在受理后的二个月以内作出判决,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是对可能会判处死刑的案件或有附带民事的案件,在经过上一级法院批准后,可延长三个月,还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则要报最高法批准。第二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后两个月内下判决书。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如下: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