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0
公司解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争议不愿调解的即可申请劳动仲裁。我国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
可以。 股东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要求解散清算公司: 一是自行解散。股东提议召开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多数股东形成决议,同意解散公司。 二是向法院提起解散诉讼。所谓解散公司诉讼,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因
公司解散后,并且在工商行政部门进行注销登记后,用人单位不存在的,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是无法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劳动者要及时通过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比如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
公司解散后,员工可以要求赔偿,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
公司自行决议解散可以重整,但是法院进行破产宣告后,便不能进行重整。法院宣告破产,需要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
企业成立后符合法定条件即可解散,无具体时间限制。企业解散的原因有: 1、企业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2、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 4、因企业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公司; 5、股东请
公司股东可以提出公司解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股东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况下,可以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在法定条件下,股东可以要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合同没有履行完,如果出现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公司可以解散。公司解散后,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应当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未履行完的合同。
隐名股东确认后可以要求解散公司,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只有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时候,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解散公司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