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
财产损害的赔偿数额应当按照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确定,并且不得对间接损失主张进行赔偿。《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对于行为人所作出的财产侵权行为,当事人是可以要求其进行损害赔偿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按照权利人因侵权而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商标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赔偿金额可以按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根据侵权人因侵权而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确定;侵权人的损失或者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赔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赔偿范围,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财产损失赔偿数额又称物质赔偿,主要方式是金钱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财产损害赔偿,一般的赔偿标准是按市价或者物品本身价格进行赔偿,财产可以具有人身属性,对人有特殊意义的纪念品还可以要求侵权行为人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直接损失就是现有财产的减少或丧失,无论是现有财产还是可得利益,只要损失的发生具有必然性,就是必然可得利益,就属于直接损失。必然可得利益,是指并不依赖其他外在条件的成就,倘若无侵权行为发生,该利益则为赔偿请求人必然获得。而不确定发生的利益,是
侵害名誉权的损害赔偿,除应考虑受害人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外,还应当有适当的标准。 1、从侵害情节来考虑,侵害情节较重,造成较严重的后果的,可以予以赔偿。 2、从受害人的谅解程度考虑。如果责令加害人承担非财产责任后,受害人能够谅解,就说明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通过以下几种方法确定: 1、侵权期间侵权人获得的利润; 2、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遭受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3、协议赔偿金额,侵权人因侵权或者被侵权人因侵权损失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