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任意克扣工人奖金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应按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处罚。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不合理,以下情形除外: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十九条和五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有些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后与劳动者已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
原则上用人单位不得对员工工资进行扣罚,除非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或者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但不超过当月工资的20%。具体规定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根
用人单位无故扣减劳动者工资是违法行为。除法定允许代扣工资的情况外,用人单位一律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需要向员工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本人工资。公司辞退员工必须要具备法定的情形,经过法定的程序,否则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不具备法定理由,不遵守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关系的,都是
公司乱扣工资违反劳动法。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如果公司拖欠工资,那么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属于违法行为。遇到老板拖欠工资,员工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追索劳动报酬属于劳动争议
用人单位试用期不交社保不合法。试用期间,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