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公司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非法解除股东资格的公司决议; 2、非法变更股东出资额和持股比例的公司决议; 3、侵犯股东法定权利的公司决议; 4、损害公司或者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公司决议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
股东大会过半数的决议事项有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事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中一般决议事项可以由股东通过公司章程作出约定表决,一般可以约定1/2通过有效,也可以约定更高的或更低比例通过有效。但对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
公司合并需要经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股东会作出公司合并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公司合并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会的决议需要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根据议决事项的不同,可将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对重大的事项是有决议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进行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对外提供担保等重大事项变更活动的,必须由董事会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1、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2、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
法律分析:如果公司股东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该决议内容无效,与该决议具有利害关系的股东、董事、监事等,可以以公司作为被告提起决议无效请求。
股东会的决议需要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 根据议决事项的不同,可将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临时召开的股东大会履行程序规定的,并且经三分之二的股东表决通过的,表决的决议是有效的。公司在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法规定,
公司对外担保一般是需要股东会决议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进行决议。且不得超过章程的限额。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主要有六大方面的权力,分别是投资经营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审批权、增减注册资本等的决议权、修改公司章程权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力。股东通过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决定公司的重大事务,控制和管理公司
公司对外担保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应当视具体情形而定。如果是为其它企业提供担保,那么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如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则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的规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条件有: 1、决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