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行政不作为成立条件:行政相对人向具有该申请法定的职责和管理的权限的行政机关提出的需要行政机关实施一定行为的合法申请,行政机关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行政相对人答复、拒绝答复、或者拒绝履行、拖延履行的行为。对于行政机关不作为的情况,行政相对人可以
针对于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就行政机关不作为、不履行义务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不作为的处理如下: 1、当事人可以向其上级行政机关,同级人民政府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2、如果上述机关不作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不作为的构成要件如下: 1、行政不作为的主体,对行政主体的不作为状态的否定性评价; 2
(1)行政不作为的将会涉及到受方的尸体权益在通常的行政行为之中,在程序的法律层面上,我们将行政的主体定义为法定义务主体,而被行政的对象则是权利的主体,即,被行政的主体的权益在法律规定上是受到严格的保护的,行政部门机关有义务去保证行政对象的权
有文件不执行是行政不作为。行政不作为是基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符合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应该实施某种行为或履行某种法定职责,而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却拒绝作为的行政违法行为。出现行政不作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作出之后六个月内,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具有原被告相关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的起诉状进行上诉。
行政不作为当然可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但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或者根本拒绝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
行政不作为的成立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系前提。(二)行政主体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的申请事项不予处理。(三)行政主体具有作为的义务,且该义务来源于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直接规定或间接体现,申请事项属于行政主体的法定职责范围,
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但不是所有不作为都可以提起诉讼,只有行为是针对特定人作出时才能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职能。若当事人对某个条例或规范不服,则不能以行政机关失职为由单独提起诉讼。因此,起诉行政不作为的只能是该行为牵扯到的利害关系
对行政不作为提起行政复议是可以的。如果当事人认为符合法定条件,但行政机关未为其办理行政许可的,或者行政机关具有不履行保护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法定职责的行为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
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的,可以向办案人员所在单位或其上级单位的法制、纪检部门反映,也可以向检察监督部门反映,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有文件不执行是行政不作为,行政中的不作为行为是基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符合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应该实施某种行为或履行某种法定职责,而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却拒绝作为的行政违法行为。
有文件不执行是行政不作为,行政中的不作为行为是基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符合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应该实施某种行为或履行某种法定职责,而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却拒绝作为的行政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