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当事人不服行政强制执行裁定的可以申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强制执行。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可以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期间可以强制执行。在诉讼期间,行政机关并不会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是如果有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停止执行不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的,则法院可以裁定停止执行。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可以强制执行。
行政复议期间,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在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会停止执行;但是有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等情形的,则可以停止执行。
行政诉讼期间法定情形下可以继续强制执行。比如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如下: 一、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一)强制划拨; (二)强制扣缴; (三)强行退还; (四)强行拆除。 二、对人身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一)强制拘留; (二)强制传唤; (三)强制履行; (四)遣送出境。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应在10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履行裁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
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