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工程质量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狭义的工程质量是指工程符合业主需要而具备的使用功能。广义的工程质量不仅包括工程的实体质量,还包括形成实体质量的工作质量。
工程质量发生问题,就承包方与建设方及建筑施工方来说,责任通常由承包方承担。如果工程质量问题是由施工方无依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施工导致或施工方无根据工程要求和约定检验设备、建筑构配件和建筑材料,采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导致
建筑施工企业应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
现行有效的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F80/1-201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二册机电工程》(JTG2182-2020)。
工程质量预验收程序如下: 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
装修质量司法鉴定费用一般由原告方承担,但原告方可在合同中约定装修质量司法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办理程序是:出具委托函,预约上门测量,出具《质量鉴定报告书》,双方当事人进行确认并提出异议,鉴定单位对异议出具解释函、如有必要需出庭当面解答疑惑,
一般由原告方承担装修质量的司法鉴定费用,但原告方可在合同中约定装修质量司法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办理程序是:出具委托函,预约上门测量,出具《质量鉴定报告书》,双方当事人进行确认并提出异议,鉴定单位对异议出具解释函、如有必要需出庭当面解答疑惑
建设工程质量要求的规定: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
工程质量问题是指那些投入市场使用后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带来的问题。工程质量问题一般分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事故等三类。
房屋使用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房屋有不安全地方的,可要求房屋人、责任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经鉴定确实存在问题的,鉴定费用由房屋人或者责任人承担;如果经鉴定并非存有问题的,则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房屋安全鉴定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