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包括按应税所得率征收和按定额征收两种方式 具体而言: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美用等项目的实 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
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1、应纳所得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税率,减去减免税额,减去抵免税额; 2、所得税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5%或20%税率; 3、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减去免税收入,减去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一般有四种情形,具体如下: 1、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3、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
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苏地税函[2009]283号)文件:核定征收企业取得的非日常经营项目所得,在扣除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后,应将所得直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
(3)上市、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在深圳(其他不清楚);(4)银行、信用社、财务、典当等金融企业;(5)会计、审计、融资租赁、担保,以下类型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资产评估、税务、证券、期货、专利代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于2011年3月31日,经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5号发布。该《办法》分总则、申报管理、资产损失确认证据、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非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投资损失的确认、其他资产损失的确认、附则8章52条,自20
企业拆迁中,被征收的房屋的价值,主要是依据房屋所拆迁的面积价值、被拆迁人的临时安置费用、土地上附着物青苗费用、房屋拆迁停产停业损失来计算的。具体补偿标准为: 1、房屋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来确定,它不得低于房
个人所得税是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应税率计算得出来的。而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个人的综合所得减去个税起征点、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后计算出来。 个人所得税每月会由单位代扣预缴,然后在次年3至6月份由个人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办理汇算清缴,对于所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