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除非双方有约定的,未经担保人同意,债务人擅自转移债务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规定,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
担保权人和担保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债权人即是担保权人。债务人
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包括提供抵押物作担保;提供质押物作担保;或者通过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方式来担保,例如交付定金、留置等方式。同时还可以分为人的担保、物的担保;或者二者相结合的表现方式。
股权转让前债权债务的处理是: 1、股东可以自行承担; 2、股东可以一并转让给受让人; 3、股东隐瞒债权债务的,股东应当承担股权转让的瑕疵担保责任。
债务担保的债权是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受偿,但保物权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担保物权人享有的可以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所以有担保的债权一般是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
债权人死亡,债权不会消灭。对债务人来说,债务到期后,其可以选择向债权人的合法继承人履行。对于债权人的继承人而言,如果债务人主张债权人死亡,不履行债务,其作为债权人的合法继承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该笔债权。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是性质决定不可以被
破产企业的担保债权可以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债务人破产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了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定程序清偿其他的债务,首先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债的保全是债权人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其债权,对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所采取的保护债权的法律措施。债权人保全债权的权利有代位权与撤销权两项。债的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特别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
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和债权人: 1、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则债权人在重组日,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债权人
转让股份时,股东履行了出资责任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不承担责任,如果没有履行出资责任的,并且受让人知道原股东没有如实出资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受让人或者原股东承担责任。
公司属法人主体,享有独立财产和独立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自己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权发生变更,不影响债务责任的承担,债务仍然由法人主体公司承担。
股东是可以转让股权后,转让后债权债务的处理方式为: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公司转让股权的,并不影响债权的处理,仍然由公司财产承担债务。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权转让之前,债权债务的处理是: 1、股东可自己承担; 2、股东可一并转让给受让人; 3、股东如果隐瞒债权债务情况的,由股东承担股权转让的瑕疵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