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4
看守所羁押可以折抵刑期。如果是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是管制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如果是拘役,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如果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在看守所先行羁押的,可以折抵刑期。如果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在看守所先行羁押的,则不可以折抵刑期。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一个月内查出犯罪证据的,报检察院批准逮捕,没有查出犯罪证据的予以释放。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不超过七天。(共一个月零七天)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
1、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拘留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天,如果同时触犯了多项法规,并罚后拘留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天。 2、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对尚未逮捕的犯
被刑事拘留的人,就关在当地的看守所。公安机关应当在刑事拘留后24小时内立即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公安机关逮捕现行犯罪嫌疑人或者重大嫌疑人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往看守所羁押。 犯罪嫌疑人被送往看守所羁押后,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应
刑事拘留的场所是看守所。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拘留所与看守所羁押对象的不同: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因违反治安管理法规而被公安机关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和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中因违反法庭纪律而被人民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而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因涉嫌犯罪而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现行犯、犯罪嫌疑人
刑事拘留在看守所,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刑事拘留是直接进看守所的,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