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8
诉前财产保全不受次数限制。诉前保全条件:1.案件必须是给付内容的诉讼。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申请诉前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对被申请人有财产上的权利。3.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
1、不一定。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2、在诉讼的过程中,原告担心自己没有提起财产保全,对方将财产偷偷转移走,这样自己就算胜诉,也不一定能够拿到属于自己的钱。
可以,但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提出了书面保全申请;; 2、申请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 3、申请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 4、申请人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
诉前财产保全条件有: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1、申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 2、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起诉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同一套房产不可以多次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1、诉前财产保全可以用现金担保,也可以用实物担保,担保的数额一般不超过保全标的价值的30%。 2、财产保全有两种保存方式,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向法院起诉前,在紧急的情况下,不申请保全会影响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起诉前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一般可以将财产保全分为两种:一种是在起诉之前,在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向法院申请财产的保全,保全成功以后再向法院递交起诉的相应资料。另外一种是在起诉当中,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的资料立案后再申请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如果是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应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并根据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和交纳保全申请费,再由受理法院到财产所在地办理保全措施。:如果是在诉讼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