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情形包括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交纳保
刑事拘留担保情况如下: 1、人民检察院批准不予逮捕,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把犯罪嫌疑人担保出来; 2、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就不能被担保出来,公安机关认为应当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也不能被担保出来。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
适用情形如下: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具备以下条件派出所有拘留条件: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具有以下情形: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
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都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一般刑事案件的拘留由公安机关行使。但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有权决定拘留。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其二,具有
行政拘留10天的规定具体如下: 1、行政拘留后人在拘留所可以携带生活必需品,也可携带一部分现金在拘留所内购买相应的生活用品; 2、亲友所带的衣服经过检查,工作人员是会转交给被拘留人的; 3、发现被拘留人携带违禁品或者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的,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拘留所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关在拘留所,刑事拘留关在看守所。拘留所是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设置;而看守所设置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的相关规定。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国家
民事执行的规定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三编执行程序,第224-258条均是民事执行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执行管辖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有以下几点:两者的法律实质不同;处罚的对象不同;所适用的目的不同;两者的羁押时间不同。行政拘留是依据行政法律所的一种行政处罚手段;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具有保证性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