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离婚案件是可以公告送达的。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下落不明的案件依照规定可以公告送达,并不问下落不明的时间是否已达两年,而且所有
离婚案件二审是可以延期。可以延期开庭的情形有: 1.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2.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一方起诉离婚的,另一方,即被告不到场的,经法院合法传唤两次,无正当理由仍不出庭的,法院可根据规定,对被告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
离婚案件可以采取公告送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拒绝签收等情形,导致人民法院无法送达法律文书的,可以公告送达。且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诉讼离婚中其实是可以缺席审判的,但此时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否则也不能轻易就缺席审判。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 3、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缺席可以判决,如果被告被宣告失踪的,那么此时,原告起诉离婚的,那么只有缺席审判。或者原告申请撤诉的,法院不同意,而被告却中途退庭的,也可以缺席审判。
离婚纠纷可以当庭调解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已经生效的准予离婚的判决,不能申请再审。这是针对婚姻关系而言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只要发生法律效力,基于夫妻关系所产生的权利义务随之消失。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对于已经生效的准予离婚的判决,不能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