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无效婚姻的申请方式:涉及重婚的,由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向法院提出申请,涉及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由未达法定结婚年龄一方的近亲属提出申请,涉及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由当事人近亲属提出申请,法院经调查,确认属实的,应作出婚姻无效的通知。并在
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
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以下情形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1、重婚为无效婚姻; 2、未到法定婚龄为无效婚姻;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无效婚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可撤销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
申请婚姻无效后,即使后悔了也不能撤回。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双方从开始就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申请婚姻无效后悔了,除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外,可以等无效条件消失后,双方在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下,可以再次申请结婚登记。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因此即使后悔了,也不能撤回。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可以在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出,也可以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提出。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的,由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婚姻当事人双方死亡的,由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
申请婚姻无效后悔了不能撤回,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处理是: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效力,不需要解除,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方式:由有关人员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主张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受理后应依法审查,确认属于无效法定情形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