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刑事诉讼法》关于自诉的规定如下: 一、下列案件属于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
刑事诉讼法对于社区矫正的规定如下: (1)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被告人,被判处管制、缓刑的,在社区矫正开始后,强制措施自动解除; (3)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法对撤诉的规定是: 1.撤回起诉应当报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以书面方式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2.撤回起诉后,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不得再行起诉。 3.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就当审查人民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第107条_112条对刑事立案作出比较详细的规定,其中,107条规定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108条主要规定了单位和个人报案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
我国人民法院进行涉外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的相关规定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
监外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 服刑
监外执行的条件: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
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
刑事诉讼法关于自诉的规定有: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第一百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