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民法总则指定监护的相关规定是: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目前民法总则已经失效,关于监护的规定适用民法典,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担任监护人。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预定监护规定如下: 1、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事先与其近亲属和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其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成年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总则对监护的新规定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
民法总则监护人的规定如下: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兄、姐;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意定监护是指被监护人在有意思能力时为自己选任监护人,并将自己的人身照顾和财产管理等事宜委托给监护人; 待自己丧失意思能力后,由监护人按照被监护人的意愿处理生活照管、医疗救治、财产管理、维权诉讼和死亡丧葬等监护事宜的制度。
民法总则失效后,《民法典》中关于监护的新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担任监护人。
民间借贷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
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
民法总则中监护人的职责如下: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
民法总则预定监护的规定是: 1、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
民法总则第二十九条关于遗嘱指定监护的规定:“遗嘱指定监护”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监护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