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环境污染侵权的特点有主体的不平等性、不特定性。侵害过程的间接性、复合性。损害结果的持续性、潜伏性。环境污染侵权是通过“环境”这一中介物,对生存于其中的人或物等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特点: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2、主体为一般主体;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等等。
我国环境行政诉讼的内容:要求履行职责之诉,即环境保护法律主体中的公民或者法人,向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起的、要求法院令他们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所规定的职责的诉讼。
(一)认为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才能提起行政起诉。不能对抽象的行政为提出起诉。注: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具体个人(或单位等)作出的行政行为(处罚决定、拘留决定等等)抽象行为是指具有普通约束力的法律、法令等。 (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
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就环境保护所作出的行政处罚的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被处罚人对该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在十五日内起诉。
行政诉讼中的诉讼当事人的特征有: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行政诉讼,这是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主要区别; (2)与案件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 (3)受人民法院裁判的约束,即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裁判,当事人必须遵守和执行。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行政法律关系包括行政实体法律关系、行政程序法律关系、行政裁决法律关系、行政复议法律关系和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等,它主要有以下特点: (1)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行政主体是行政职能的承担者,这决定了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
1、行政诉讼案件的案由主要分为三种: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 2、作为类案件的案由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 3、不作为类案件的案由包括:行政主体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不履行行政合同义务,不履行登记法定职责
行政起诉的特点如下: 1、对象单一。行政起诉引起争议的对象是专指国家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其他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2.起诉权专属性。原告专指受国家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3.起诉程序多样性。
1、规定被告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案件是当事人控告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案件。 2、它解决的纠纷,是政府机关进行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同行政管理相对一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行政纠纷。 3、它规定的行政诉讼,是法律规范明文规定的
行政诉讼法的特点: 1、被告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解决的纠纷,是政府机关进行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同行政管理相对一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行政纠纷。 3、规定的行政诉讼,是法律规范明文规定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控告政府(及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