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一般按购房款2-3%的比例计算房屋维修基金,或者参考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的总房价,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来计算,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房屋维修基金的计算方法:当地建筑成本的5-8%约120元左右/平米,其中开发商承担60%,购房者承担40%,房价比较低的四线城市也可能按房价的2%计算维修基金。一般情况下,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是按
公共维修基金计算方法有以下几种: 1、当商品房销售在进行销售的时候,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至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拥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
房屋维修基金计算如下: 1、房屋维修基金一般的收取比例为2%到3%,或者参考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的总房价,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计算; 2、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房屋维修基金缴纳的规定是:维修基金应由业主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交纳,或者参考业主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的总房价,按购房款2-3%的比例交纳,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商品房的维修基金是由业主交纳的,业主根据其拥有的建筑面积按照每平方米建筑安装造价的5%至8%交纳。但是具体的地区对此的政策规定不同,依据当地的规定计算。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
没有,按照规定如果不缴纳维修资金房管局将不会受理该户办理产权,无法办理产权证。 维修基金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拥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房屋维修基金按购房款2-3%的比例计算,或者参考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的总房价,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计算,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1、根据住房出售有关规定,房屋维修基金的计算公式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比例×面积。比例为多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6%;高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12%; 2、购房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元(多、高层相同);出售人:多层每平
一般来说在房屋交付之前,业主就应该将房屋维修基金缴纳完毕。对于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方式有两种,首先业主可以自己直接存入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中,其次如果业主觉得自己交纳维修基金比较麻烦的话,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
可以退,但有条件。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