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应赔偿月数;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事故导致死亡的,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工资一定比例发放,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十级工伤赔偿计算标准: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五级工伤赔偿项目: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用+其他合理费用。具体计算: 1、伤残补助金:十八个月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70%; 3、工伤医疗补助金:二十四个月本人工资; 4、伤残就业补助金: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 (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
六安市八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工资X11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八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梅州六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6个月;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六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六级伤残为四十个月的本人工资; 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需要注意,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
工伤一级的赔偿标准:通常情况下,会先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的是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单位会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的是百分之九十的本人工资。如果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那工伤保险基金会补足差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X40%/月;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X30%/人/月;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十级工伤的补偿标准如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