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6
法医鉴定一般不是到医院,而是到司法鉴定机构,如果是受害人要进行伤情鉴定,则一般是到公安机关设立的法医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医疗鉴定是指由专业的医学会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医疗鉴定对于处理因医疗事故产生的民事赔偿争议有很大的参考作用。
法医鉴定流程: 1、被鉴定人受伤后应先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办案单位初步调查后出具《法医鉴定委托书》。 2、被鉴定人持《法医鉴定委托书》及有关病历资料到法医鉴定中心鉴定。 3、鉴定中心受理鉴定。 4、鉴定人制作规范化的鉴定书,并通知被鉴定人或办
医疗事故鉴定书包括: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3、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医疗事故鉴定可以直接向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所属的当地所属医学会申请;也可以向当地所属的有关卫生部门申请鉴定;或者还可以向法院起诉,然后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受伤进行法医鉴定的方式如下: 1、法医鉴定主要受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委托的鉴定。县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需要作人身伤害法医学鉴定的,须委托县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初次鉴定,不得越权鉴定; 2、委托鉴定由办案单位进行,不授理以个人名义委托的法医学
法律规定医疗鉴定去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做,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一般由医学会完成。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法律规定医疗鉴定去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做,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司法鉴定的程序是: 一、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指定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来进行鉴定;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由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二、司法鉴定人为进行鉴定可以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还
司法鉴定和法医不一样。司法鉴定的范围比较大,包括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等类别。法医鉴定只是司法鉴定的其中一种。法医鉴定只是对人身损害的程度,运用医学的知识,做出的伤情或者残疾程度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