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
我国的刑法对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立案追究:1、因不检疫或延误、错误出证,导致动植物不能进口或出口,合同、订单被取消,或外商向我方据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损失30万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立案标准为: 1、行为人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的依动植物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据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2、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是: 1、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的依动植物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据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2、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是: 1、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的依动植物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据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2、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
有以下情形,涉嫌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应当立案追诉: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发生重大疫情或者发生疫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和国家声誉的。 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规定,动植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立案标准是:导致疫情发生,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法定其他立案情形。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是: 1、由于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和错误出证,依法进出口的动植物无法进出口,导致合同和订单被取消,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2、由于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和错误出证,导致重大疫情、传播或者流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依法律规定,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是: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重大疫情发生、传播或者流行的;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疫情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的;其他法定立案情形等。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处罚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妨害动植物检疫罪立案标准是:非法调运、生产、经营感染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林木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或者森林植物产品的,或者非法处置因动植物防疫、检疫需要被依法处理的动植物或者其产品,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处罚标准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处罚标准是: 1、自然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