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设立分公司需要如下条件: 1、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2、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设立分公司需要的其他条件。
设立子公司需要的条件有: 1.设立子公司要求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并且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2.需要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3.子公司要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确定公司名称,并组成公司机构; 4.有公司住所; 5.要求子公司是
设立分公司有以下条件: 1、公司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必须报有关部
提起强制清算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解散。 2、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存在其他违法清算行为可能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的。 3、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 4、公司未提出异议。
公司清算的条件: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
公司破产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2、公司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公司清算的条件具体如下: 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2、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公司只有在破产和解散的情况下需要清算,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
企业破产清算后,清偿的顺序为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最后被清偿的是普通债权。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够宣告公司破产。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
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包括: 1、有公司住所、名称; 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4、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5、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