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变更抚养权,但不是必然能变更。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并不能构成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有利原因。孩子由谁抚养,应取决于由谁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法律关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作出了如下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首先由双方决定,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般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归女方抚养,已满两周岁的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女方不能单方面将孩子送人或者寄养。因为如果父母双方都在世,那送养孩子应该经过父母双方的同意,并且送养孩子,应该是因为自己没有能力抚养孩子。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的,女方若无能力抚养,应由男方抚养,是不可以送人或者是寄养的。 双方离婚后,如果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觉得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不适合在继续抚养孩子或者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1、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和探视权问题应该合理协商解决。 2、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的带回来。 3、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的孩子
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男方想要争取女儿抚养权的,有以下办法: 1、如果女儿未满2岁,可以证明母亲有不适宜子女跟随其生活的情况,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又或者是其他严重疾病、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2、如果女儿年满2岁,可以跟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最后判给哪一方,孩子的抚养权到底是判给哪一方,这个决定权是在法官或者孩子自己手中的,最后没有抢到孩子的抚养权的那一方并不是说这孩子与他无关了,没获得孩子抚养权的那方还是要支付孩子成长过程中各个费的,例如要承担孩子的教育费,
抚养子女一方再婚后死亡,可以由其生父/生母抚养。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要看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 实践中,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1、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未成年的,继父/母有抚养的义务; 2、继父/母和
女方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变更孩子抚养权: 一、与男方协商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男方同意的,则双方达成抚养权变更协议后即可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二、如果无法自行协商变更的,则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如果有下列情形的,法院会支持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女方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1、对方愿意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2、对方不履行自身的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3、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存在伤残情况,然后无力继续抚养孩子;4、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
刚出生的孩子女方放弃抚养权是可以的,但男方必须有能力扶养,且同意直接扶养子女。且放弃抚养权后应当向子女支付抚养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就子女的相关抚养权进行商议,其中一方主动放弃抚养权的,由另一方负责抚养子女。
女方一般应这样争取对孩子的抚养权:女方可以提供自己住房条件等生活环境证明,证明自己给孩子提供的学习、生活环境更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提供证据的收入状况、文化水平等自身条件证明,证明自己的综合条件优于对方。
女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方法: 1.突出自身经济条件方面的优越; 2.突出自己所居住的环境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3.突出自己以及家人能给予孩子更多陪伴和照顾的证据; 4.展示孩子想要与自己生活的意见的证据; 5.提交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