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离婚时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分割。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
在婚姻登记处。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一、办理结婚登记所需的证件有: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 (5)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结婚登记的程
未进行结婚登记,如果构成事实婚姻会受法律保护,如果不构成事实婚姻,那双方之间的身份关系就不会受法律保护。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才属于事实婚姻。
办结婚证不是必须婚检,当事人是否婚检看个人意愿,法律并不强制婚检。自2003年10月1日起,我国婚姻登记取消了强制婚检,以后婚姻当事人是否婚检采取个人自愿。政府提倡婚检、婚检有利于当事人。男女办理结婚证的,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
办理协议离婚不一定要到登记结婚的地方,因为办理协议离婚可以在双方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办理诉讼离婚也不一定是在登记结婚的地方。一般情况下,诉讼离婚需要原告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二婚登记要带离婚证。因为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以下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由此可知,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其无配
再婚登记要离婚证。对二婚当事人,登记需提供离婚证明、离婚证明或法院离婚判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本人没有配偶,也没有与对方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离婚后,将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丢了的,也是可以再进行结婚登记的。丢失离婚判决的当事人可以持身份证到人民法院进行查询,由人民法院盖章后,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即可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离婚手续不需要在领取结婚证所在地办理。 居民办理离婚手续是可以到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而不是一定要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进行办理,若公民在异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情况下,公民还可以异地申请诉讼离婚,具体需要咨询当地人民法院为准
离婚不是必须到登记结婚地办理: 1、协议离婚,可以到双方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不需要一定要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进行办理; 2、诉讼离婚,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
离婚不是必须回结婚登记地办理,诉讼离婚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不过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协议离婚必须要在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原告还可以在自己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先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之后再离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