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仓储合同的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即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
仓单是提取仓物的凭证。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都有权有权重新选择。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前30天如果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约,可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本合同未书面通知的,自动延长一年。以后依此类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
仓储合同仓单能质押,但是需要满足条件。根据有关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我国法律规定,仓储合同一般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用的合同。通常情况下,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被叫做保管人。接受了储存服务同时支付报酬的那一方叫做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被叫做仓储物,仓储合同是属于保管合同比较特殊
遭遇仓储合同纠纷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有关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其实签订仓储合同本身就是在进行物品保管时让双方明确自身的义务和责任,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还有补救的余地。在制定
仓储合同纠纷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
根据以下情形判断: 1、依法成立无约定的,成立即生效。 2、如果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 3、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4、若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
解决仓储合同纠纷的办法包括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请求仲裁机构裁决;或者请求法院调解或判决等。而避免仓储合同纠纷的办法是订立合同前仔细审查对方的缔约能力;审查其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并且仔细的订立合同的条款,确保其合法,遵守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