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军人的伤亡保险、伤残津贴和医疗生活津贴属于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退伍费、士兵自谋职业费等一次性支出的,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乘以年平均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度平均数,是指上述各项费用的总额,按照具体年限平均除以支付给军人的
退伍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2、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和转业军人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婚前财产均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由夫妻协商,协商不成,原则上夫妻各有一半。 但须优先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
退伍军人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民法典》规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首先,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其次,对于军人离婚,除依照上述规定处理财产外,还有以下原则: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
军人离婚退伍费的分割方式,由实际情况来决定。分2种情况。分别是:1、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双方的协商分配;2、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剩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有: 1、军人伤亡保险金等财产的分配: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
军人退伍后离婚的,应当按照具体情况分。军人退伍后要离婚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况进行分割: 1、军人的伤残补助金和医药生活补助费,应当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配偶不能分到这一部分财产; 2、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应当以婚姻关系存续
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军人离婚时财产分割跟普通人一样,都划分为两部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才能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军人离婚退伍费的分配方式: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双方的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剩余的退伍费视为个人财产,不进行分配,但当事人另
军人离婚财产分配由双方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律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能进行分割,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军人的财产的分配:军人的伤残补助金、伤亡保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配,仍归军人个人所有。而对于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这些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