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工伤事故的责任承担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员工因自己的过错,使自己受到伤害,尽管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并不能因此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享有追偿权。
关于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标准,是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具体赔偿要依据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过错的大小、损害的程度,以及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不是必须扣工资赔偿。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赔偿可以要求劳动者直接支付也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
需要。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如果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则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非法辞退的,则按照上述标准的双倍来赔偿。
对于因劳动者个人过失造成的工伤,如果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仍然能依法享受下列工伤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其他。
合同无效的损失赔偿要注意: 1、正确界定损失与缔约过错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无因果关系不应判定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2、正确界定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根据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
劳动者因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按双方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的约定赔偿,如没有约定,则不能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经济损失的赔偿,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尽快安排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发现有可能拒签合同情形的劳动者,在满一个月前应立即书面通知终止与其之间的劳动关系。对于这些没有诚信的劳动者来说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般也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所
劳动者因错过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过错分为故意与过失,过失分为一般过失与重大过失。司法实践中,劳动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原则上需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
赔偿劳动者损失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
如果用人单位因违法违约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一般要按劳动者遭受的实际损失来赔偿;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济补偿金=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月工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