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再次申请工伤认定期限:用人单位在30日内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当事人的伤残情况发生变化,要申请重新进行工伤鉴定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提交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如果当事人是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则可以去向省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
能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备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的资格;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规定回避不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能够提出合法依据和
这些情况下能申请重新鉴定: 1、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2、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3、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4、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
伤情鉴定是指侦查机关为查明案情,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中人身伤害程度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作出结论的一种侦查行为。在故意伤害类案件司法实践中,伤情鉴定结论对案件的定性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刑事案件侦查、起诉乃至审判环节,
刑事案件中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鉴定程序违法;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资质;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或者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等条件。
当事人对于司法鉴定的结果不服,是可以重新申请鉴定的。根据我国《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或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如下: 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3、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4、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
能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
只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才应当准许重新鉴定,即: 1、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4、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交通事故重新申请鉴定如下: 1、收到鉴定结果后三日内,要求事故处理机构重新申请鉴定; 2、事故处理机构委托其他合格的残疾鉴定机构对交通事故伤者进行重新残疾鉴定; 3、交通事故伤者治疗结束后,携带事故认定书、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资料,委托有资质
根据《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