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8
不可以作为借款合同的抵押物有:土地所有权;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以及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等被禁止抵押的财产。
可以用于抵押的财产包括海域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生产设备所需要的原材料,或者生产的半成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等以及法律没有禁止进行抵押的财产。
抵押物有: 1、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资产; 2、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3、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其他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
不能当做抵押物的财产包括: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等。
抵押财产的范围包括:房屋、土地上定着物、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承包的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
以下财物能做抵押物: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
以下这些财产不能做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
可以做抵押物的财物包括下列财物: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为公益目的设立的非营利法人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等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
下列财物能做抵押物: 1.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海域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建造中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以下这些财产可以作为抵押物: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