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建筑工地的施工安全由由施工单位负责。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管理范围,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总承包单位
在建筑工地出现人身伤害的,是可以获得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的赔偿。因工致残的,可以获得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如果因工导致死亡的,还可以获得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费用的赔偿。近亲属按
若单位没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及其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时间起或被鉴定为职业病的时间起一年内,可直接向当地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按照规定应当由省级相关部门部门进行认定事项。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办理后续手续。若用人单位
建筑工伤事故责任划分是没有的。在工伤事故当中除了交通事故之外,其他的事故是不进行责任的划分的。工伤赔偿是以没有过错责任的原则进行赔偿的,也就是说,在企业单位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即使是因为职工自己违反了操作的规程而导致了工伤事故的发生,用人单
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才能做工伤鉴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而且同样的等级各地赔偿金额会有差异。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具体流程:首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都有可能成为责任主体。需要查明质量产生的原因,进而确定应对该质量问题的成因承担责任的责任主体。
工地上发生工伤事故,承包单位违法转包、分包的,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临时工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包工负责人未汇报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其他。
建筑工人在工地受伤的赔偿标准如下: (1)住院伙食补助标准为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原工资和福利不变,由单位按月发放; (3)停工、离岗期间需要护理的护理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4)工伤委员会每月对职工享受生活费的能力进行确认。
如果建筑工地发生工伤事故,理赔流程如下: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缴纳医疗费等费用的单据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