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8
房屋租赁纠纷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类型: 1、损害赔偿纠纷。如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等。 2、租金支付纠纷。这是最为常见的一种纠纷。 3、其他纠纷。诸如房地产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转租纠纷、变更房屋用途纠纷以及租赁合同未经登记致使
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按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承租方腾退房屋,租赁房屋恢复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造成合同无效的过错方应赔偿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
房屋租赁纠纷属于民事纠纷。 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从司法实践看,
1、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事业法人、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1994年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都规定了租赁各方应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义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规定登记备
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租方与承租方发生纠纷时,首先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纠纷事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明确约定纠纷事项的处理方法。如果出租方和承租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应当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
确定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首先应确定地域管辖,即应当由何地的法院管辖,其次再确定级别管辖,即哪个级别的法院对该纠纷案件有管辖权。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地域管辖问题,一般的民事案件中,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可以约定管辖。因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纠纷的管辖法院进行约定,但是不能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