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承包工程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法律对承包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
根据我国刑事法律规定:谁实施犯罪行为由谁承担法律责任,不会涉及其他家庭成员。因此,从法律上说,父母犯罪,子女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父母有刑事犯罪记录,会对子女的政治前途有一定的影响。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和相关录取、政审的规定,父母有刑
根据《刑法》的规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量刑的标准为: 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了国家相关的规定,因其降低工程质量的标准,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会对工程的直接责任人,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作罚金处罚;事故
社会物质生活制约影响法律如下:法律有物质制约性,即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该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反映在法律中的统治阶级意志不是凭空产生的,也不是统治者个人随心所欲的结果,而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的物质
工程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以下问题: 1、审查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也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审计的条款。有些合同在工程概况条款中约定了合同总额,该数额是确定的,但在付款条款中又约定了经审计后再付款,显然,这样的合同条款是相互矛盾的,应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的相关规定,施工的质量验收规范具体有以下几点: 1、所有的建筑装饰装修类型的工程必须要进行设计,并且需要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的文件。 2、所承接建筑装饰装修类型的工程设计的单位或者公司,必须应该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且应该要
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动产质权的设立需要三个条件: 一、质押合同有效。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
股权质押,又可以被称为“股权质权”,它指的是出质人以自己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所建立的质押。按照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关于担保的法律制度规定,质押的标准主要看其对应的标的物,一般可以分为权利质押和动产质押,而股权质押就是权利质押的其中一种
工程款拖欠的后果有四点,分别是: 1、影响建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资本承包,占用了企业大量的流动资金,周转不灵,职工工资拖欠,设备维修出现问题,部分企业破产; 2、影响整个建筑市场不能正常运行; 3、给工程质量和安全留下了隐患;由于资金上的拮
常见的工程发包方式有以下三种: 1、工程总包的方式。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发包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施工体,作为施工的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必须具备施工总承包的资质。 2、工程总承包管理方式。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
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股权质押需要的手续有三点,分别是: 1、依法办理出质登记;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有限责任公司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分包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包方(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经发包方同意后,依法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与第三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将其交给第三人完成的行为。但是法律规定了,特定情况下工程禁止分包。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以下几种
股权质押的流程为: 1、需要详细了解出质人以及其拟质押股权的相关情况,包括仔细审查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中,是否有对股东禁止股权质押和时间上的特别规定。同时,需要仔细核实出质人的身份、出资形式、出资金额等相关信息。最后,出质人需要提供带有会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