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法律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力,想离婚的一方随时都有权利提出离婚。 同时,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凡是涉及到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存在过错,无过错方提出的。也就是说,提出离婚是当事人的权力,不是过错不存在赔偿。
女方提出离婚,不要赔偿男方结婚时所用的钱。一般来说,婚姻自由。男女双方间一方因夫妻感情破裂提出离婚,是不需要赔偿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有女方没过错,离婚时不需要赔偿男方。但女方如果有过错,如出轨、家暴等行为,男方可要求女方赔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1、有重婚的行为;2、有与他人同居的行为;3、有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4、有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5、有其他重大过错的行为。故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提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如果没有重大过错不需要赔偿,如果女方是因为男方存在法定的重大过错提出离婚,男方需要赔偿。法定的重大过错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暴、遗弃家庭成员等。
夫妻离婚,双方都没有过错互相都不需要赔偿,即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需要赔偿额。但男方有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
法定的离婚赔偿条件有: (一)一方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满足以上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且过错的一方,在财产分配过程中,会根据过错程度在分割财产上予以少分。
女方提出离婚不需要赔偿给男方,只有在女方具有属于法律规定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情形时,女方才依法应当承担赔偿。比如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等重大过错行为的,依法承担损害赔偿。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是因为男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还要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内容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提离婚的一方不是法律上认定的过错方,那么就不需要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只有因为以下情况之一导致离婚的一方,才需要对无过错方进行赔偿:第一、重婚;第二、和别人同居;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先提出离婚的一方不一定需要给付对方补偿。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提出离婚的一方,不需要补偿。我国倡导婚姻自由,男女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结婚,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离婚,提出离婚的一方无需向对方给予补偿,同时婚姻关系中的补偿是有限制的,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