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变更劳动合同主体一般是指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主体发生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
保险合同的主体变更主要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变更。虽然保险人也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但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变更。在保险单主体变更的场合,由于保险标的不变,故通常称之为保险合同的转移,习惯上叫作保险单的转移。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其主体变更通常
租赁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因出租人死亡而发生了房屋继承,出租人变为其继承人;因承租人转租,出租人同意而发生的主体变更;以及因租赁物的转让交易而发生的出租人主体的变更等。
建议重新签订合同,不要变更合同主体。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即由新的合同当事人代替旧的合同当事人,但合同的客体,即合同的标的并没有发生变化,实际是合同的转让。合同转让有两种情形:一是债权转让,即由原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新债权人,从而使新债权人代替原
劳动合同主体的变更,一般是指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主体发生变更。实践中,引起主体变更的情况一般有两类,第一类是企业合并、分立的情况,第二类是企业将某些特定员工进行转让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合同履行主体的变更,包括债权人变更和债务人变更以及债务人的增加三种情况,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债权转让、债务转让和债务加入的意思。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转让,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即可。债务人接到通知后,直接向债权人履行原合同义务。那么相应的,债务人也
经过招标的合同不能变更合同的主体。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订中标合同后,又订立了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合同主体变更是否有赔偿要看是否有违约的情形以及是否给他人造成了损失。如果有违约情形或者给他人造成了实际损失的,可要求该当事人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等责任。
变更合同履行日期算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等事项的变更,属于实质性变更。合同生效后,当事人需要变更合同履行日期的,应当协商一致进行。
变更程序如下: (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2)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
合同履行期限变更的条件:具有合同履行变更的客观事实;合同履行变更发生在合同成立生效以后,履行终止以前;合同履行变更非当事人所能预见;合同履行变更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因合同履行变更而使原合同的履行显失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