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可以在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出,也可以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提出。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的,由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婚姻当事人双方死亡的,由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
一般情况下,婚姻无效通常是指,男女两性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而成立的婚姻,由于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而不具有法律效力。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姻无效一般包括以下的4种情况: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
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 1、一方或者双方有重婚的; 2、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即男未满二十二周岁,女未满二十周岁的。
一、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为宣告无效,须经法院判决而自始无效,因而婚姻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欲主张婚姻无效,应由请求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 二、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宣告婚姻
处理无效婚姻的方法如下: 1、申请人申请时,法定无效婚姻的事由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
无效婚姻是这样撤除的:男女双方的婚姻是属于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和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确认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对婚姻关系进行审理,确定婚姻关系是无效的,应当作出判决,确认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在作出婚姻无效判决后,无效
婚姻关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是利害关系人; 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是利害关系人;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
属于婚姻无效的有: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未达法定婚龄的。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世界各国的法律均对无效婚姻作了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
无效婚姻应由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无效婚姻自始对男女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无效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在我国无效婚姻是指婚姻中的一方或双方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的情形,而导致婚姻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