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是该婚姻自始没有效力。亦即当事人双方之间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对于双方在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如果当事人无法协议处理后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法院进行判决,并且原则上会照顾无过错一方;当事人对于双方所生
胁迫婚姻有效,不是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可以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中婚姻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进行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况只有三种,分别是重婚、未到法定年龄以及具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
无效婚姻能要求赔偿。经法院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若一方当事人对于该婚姻关系的无效或者被撤销不存在过错的,可以请求有过错方的赔偿。但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任何一方均无权请求赔偿。
《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不能变成有效婚姻。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婚姻才是无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效婚姻只能由法院宣告。
无效婚姻,从结婚时起就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始终就不是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相互之间不享有夫妻的权利,不承担夫妻义务。如,当事人没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不发生姻亲关系.法律后果合法婚姻关系以外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为非
无效婚姻的法律认定: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不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早于二十周岁,双方基于自愿,且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亲自申请结婚登记的,应当予以登记。
无效婚姻的规定是: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的无效;重婚的无效;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结婚的无效。无效婚姻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违反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不履行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而建立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l)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婚姻的情形在法律规定中有这几种: 1、重婚为无效婚姻; 2、未到法定婚龄为无效婚姻;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无效婚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可撤销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