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刑事拘留三天内提请逮捕,不用延迟拘留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批捕后最多拘留37天。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延长一至四日。即在特殊情况下,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在原有三日基础上延长一至四日。
刑事拘留是从拘留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一般来说,刑事拘留时长一般为14天。在公安机关拘留后的这14天内,必须向检察院提出审查批准。检察院在7天内做出批准决定,这7天包含在14天的拘留时间内。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嫌疑人,则公安机关应该立即是释放
逮捕和拘留: 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
延长刑事拘留期限一般可以延长一天至四天。对于逃跑、多次、合伙的重大嫌疑人,审批时间可以延长至30天。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批准逮捕申请后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退侦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可以两次,检察院审查也是一个月,也就是说,补充侦查最长时间为四个月特殊情况经请求上级检察院可以延长
我国《刑法诉讼法》的一书里是有明文规定的,如下:从拘留或逮捕人犯的时候起到案件侦查终结,其间对人犯的羁押期限最长为5个月。具体规定,对被告人的羁押期限通常不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侦查的
刑事拘留后不一定会逮捕。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必须逮捕,刑事拘留只是防止嫌疑人逃跑、自杀或者继续危害社会,暂时采取的一种强制方法,后续不一定会逮捕。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
判刑从判决之日起计算,之前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进行折抵刑期。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
提请逮捕后检察院7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