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一般刑事案件在公安局两个月内到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
检察院有侦查部门。检察院部门具体如下: 1、反贪污贿赂部门,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2、反渎职侵权部门,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
法院立案案号的查询方式为:直接去法院立案庭查询,打电话给法官查询,通过法院的官网查询案件,委托代理人去查询,通过法院网和裁判文书网查询,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但是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向检察院移交审查起诉的时间一般是两到三个月。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这中间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期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由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一个月。然后案子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一般期限为1个月,当然根据案情的需要,
众所周知,凡是需要公诉的案件,都是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的。为保障人民检察院在一个半月内审查起诉重大案件的合法权益,人民检察院还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将重大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延长一个半月。但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
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
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纠正意见的处理:公安机关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回复人民检察院。立案纠正意见实际上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提出纠正意见的一种制度。
深化监督职责认识,深化派驻监督认识,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参加驻在部门党组会议和有关行政领导会议,对领导班子执行议事规则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有关问题负责任地提出意见或建议。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建立健全规范党组及其成员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法律上没有对监察机关留置后移交检察院的时间进行规定。留置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上一级监察委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