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公司清算债权要向清算组进行申报。根据法律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破产债权申报应当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的审核应当是由管理人审核,当事人申报债权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的证据。
1、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
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是: 1、破产申请受理前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破产申请受理前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3、未到期的债权; 4、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 5、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清算组成立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申报债权之后可以起诉。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将债权产生的时间,是否到期,是否有利息,是否有担保都提供相应的证据。对于债权表的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起诉。
分公司不能申报债权,因为其没有法人资格,只能由总公司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公司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破产清算时,也不用母公司偿还债务。
债权申报的期限是由法院确定的,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需要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其债权,债权申报的期限在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
债权申报不需要先起诉,只需要将债权担保情况、利息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即可。若是申报后,对于债权登记表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可以起诉,债权申报期间个别清偿无效。
以通知书形式送达破产案件受理通知的债权人,债权申报期限为收到通知后一个月,以公告形式送达的债权人,申报期限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
赔偿金可以作为债权申报。 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因侵权、违约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属于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 破产债权应符合以下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