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0
按自动撤诉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不能再起诉。自动撤诉与申请撤诉在实质上都是放弃诉讼的意思表示,此时已丧失了再次起诉的权利,即不能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都会被驳回起诉。
劳动争议案件撤诉后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起诉。起诉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争议案件撤诉是当事人自己申请撤诉的,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可以再次起诉;视为撤诉的,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刑事诉讼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劳动诉讼是可以口头起诉的。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撤诉以后即视为自始没有起诉,原告当然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自己的权利。 对于当事人申请撤诉的请求,如果法院认为符合条件的,就准许撤诉;如果法院审查发现撤诉会导致规避法律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的,或者当事人有违反法律规定
如果是在民事诉讼中,对于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当事人能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如果是在刑事诉讼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当事人就同一事实不能再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受理。
劳动争议可以反诉。在仲裁中被申诉方提出反申诉的,在法院诉讼时其反诉成立。根据劳动争议诉讼案件中反诉的构成要件,仲裁存在反申诉的前提下,一方不服诉至法院,另一方提出反诉,是符合反诉构成要件的。
劳动争议只能先仲裁再起诉。根据《劳动法》第79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
按撤诉处理后可以再起诉。原告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
自诉案件撤诉后可以再起诉,只要撤诉的原因是证据不足,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的就可以再起诉。如果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自诉案件撤诉,如果撤诉原因是证据不足,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的,可以再次起诉除此之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