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当事人不一定能凭捉奸的证据而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因为其只能够证明配偶再换一个存续关系期间出轨了,但是并不等于其就成立了重婚情形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同居是长久性、持续性的,捉奸证据一般不能证明同居。
对强奸案没证据的,一般不能批捕。符合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逮捕: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其发生可能实施新的犯罪、企图自杀等社会危险性的。
强奸未遂没有证据是不能够拘留的。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第一次起诉离婚没离告强奸原则上是不可以的,而例外情形主要是办理离婚手续或打离婚官司期间所发生的强奸行为。也就是说其他情形的婚内性行为都是法律允许的,而男方若有其他伤害行为的话,也只能以虐待罪或者故意伤害罪起诉。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或者分居期间
告对方强奸需要以下证据: 1、被害人陈述。被害人所作的陈述,是证明强奸行为存在的直接证据。立案的条件需要有犯罪事实,被害人的陈述是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 2、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立案的条件需要有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为直接主体,其证据
如果公安局不能取得充分的证据,检察院应当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两次,每次一个月。如果通过补充侦查还没有取得证据,检察院一般不会提起公诉,就是起诉到法院,法院本质疑罪从无的原则,宣布无罪。至于多久可以放人,要结合具体案情而定的。
1、被害人陈述。被害人所作的陈述,是证明强奸行为存在的直接证据。立案的条件需要有犯罪事实,被害人的陈述是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 2、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立案的条件需要有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为直接主体,其证据较为直观。 3、发现场遗留的
告别人强奸证据不足的,公安机关会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其他材料移送到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决定起不起诉,而检察机关审查材料后,证据确实不足的,一般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七日内申请申诉。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控告对方强奸,需要以下证据:现场遗留的带有迷奸成分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又或者是酒瓶;被害人陈述;嫌疑人的精斑检验鉴定以及DNA鉴定;被告人口供以及证人证言。
强奸罪需要的证据: 1、被害人陈述。 2、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 3、现场遗留的物证。 4、受害人可能遭受暴力的物品类证据。 5、受害人可能遭受性侵害且遗留有加害人体液的内裤、衣服、卫生巾等物品。 6、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
强奸未遂可作为离婚的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被强奸没证据的,可以及时保存现场遗留物,嫌疑人的毛发,留有嫌疑人体液的物品等,提交给公安机关。也可以直接报案,由公安机关勘察现场,搜集证据,对被害人进行法医鉴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