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离婚不探视孩子是不能够成为起诉事由的。探视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离婚后家长有探视子女的权利,但法律没有规定必须要进行探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
离婚后禁止一方探望孩子的,探视权人可以就直接抚养方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直接抚养方履行协助义务。法院判决后,直接抚养方仍不执行判决的,探视权人可根据生效判决,请求法院对直接抚养方进行强制执行。但是法院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不能对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所以如果离婚后,子女由女方直接抚养,但是其拒绝协助男方探望子女的
离婚后探望孩子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
不能。探望权受阻不是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法定理由。下列情形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任何人都不能剥夺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
离婚后直接抚养方一般不能避免对方探视孩子,除非是其探望行为不利于子女健康。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义务协助。如果不直接抚养方的探望行为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
不能以不让探视孩子为由不支付抚养费。探视权和抚养费不能混为一谈。 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
离婚后女方不让去探望孩子不合法。关于行使探望的具体规定如下: 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让见孩子的,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权。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